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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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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宋律师,执业多年,非常熟悉各类型法律及公检法机关内部的办案流程,办理了刑事辩护、婚姻家庭、合同纠纷、房产纠纷、债务纠纷等各类法律案件,能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。......更多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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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妻子离婚,想要争取继子的抚养权,会不会成功?孩子十周岁以上,法院如何认定抚养权

发布时间:2023年12月22日 来源:普陀区离婚协议律师
[导读]:  宋律师,普陀区离婚协议律师,现执业于***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,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

 宋,普陀区离婚协议律师,现执业于***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,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
跟妻子离婚,想要争取继子的抚养权,会不会成功?

 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,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。若孩子的生母与继父离婚时,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归于继父呢或者说,继父能不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


  一、案例


  小王的妻子嫁给小王时,带着一个还不满2周岁的男孩,随小王共同生活,小王很愿意接受这个孩子,婚后跟这个孩子感情不错。婚后不久,小王又与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。现在,小王与妻子感情不和,要离婚。双方对于离婚这件事没什么异议,但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产生了争议。小王的妻子想要大儿子的抚养权,但小王不同意,称大儿子跟他感情很好,舍不得他离开,并且大儿子也愿意随他生活。协商无果后小王妻子将小王诉至法院。


  二、问题1


  小王问:法院会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我吗,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


  答:法院判决将大儿子判给小王的几率不大。


  第一,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,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,一方无其他子女,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,会优先考虑孩子随无子女的一方生活。小王除了大儿子以外,还有亲生的小儿子。所以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随无其他子女的小王妻子生活、


  第二,虽然父母双方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,有时候也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,但是这个说法针对的是十周岁以上的子女。小王的大儿子未满10周岁,因此正常情况下法院也不会将孩子的意见考虑进去。


  第三,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,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,小王的妻子不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,如传染病、不良嗜好等,对孩子也并没有虐待等不良行为。


  小王要争取到到继子的抚养权,除非提供以下证据材料才有可能成功:


  1、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;


  2、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;


  3、子女随小王或小王母亲生活时间较长,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;


  4、自己收入稳定、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,从来没有尽过抚养义务;


  5、自己思想品德好、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;


  6、对方有不良嗜好、赌博、酗酒、吸毒等恶习,对孩子成长不利;


  7、对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,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。


  三、问题2


  小王问:如果孩子的抚养权不归我,可否要求对方补偿我几年来供养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


  答:第27条规定,继父母与继子女间,不得虐待或歧视。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,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。未成年子女和继父母在一起共同生活,他们之间因婚姻已经形成了一种法律认可拟制的血亲关系,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、教育是法定义务。若生母与继父离婚,继父无权要求赔偿之前供养继子的抚育费。





孩子十周岁以上,法院如何认定抚养权

  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能协商的就协商解决,不能协商的就需要法院进行判决。如果孩子十周岁以上,法院如何认定抚养权孩子十周岁以上的,法院需要考虑孩子的意见,根据孩子的意愿进行判决。下面由的在本文详细介绍。


  一、孩子十周岁以上,法院如何认定抚养权


 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,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。孩子十周岁以上的,法院主要根据孩子的意愿进行判决,但一方有吸毒、家暴、传染病等不适宜照顾孩子的除外。


  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条规定: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,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。


  二、法院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费


  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,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:


  1、子女的实际需要;


  2、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;


  3、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。


  如果根据以上三个因素不能协商的,由法院判决。


  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七条的规定:


  有固定收入的。按照月总收入的20~30%的比例判决 对于高收入的。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,可突破上述幅度,如无特殊情况,一般不超过300元/月。


  对于低收入的。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,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,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,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;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,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,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,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。


  对于无收入的。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。


  对于子女患重病、出国读书等特殊情况,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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